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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妇绝育术后生下龙凤胎 政府赔偿8万元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1年09月28日01:40  三秦都市报 微博

  本报讯(记者冯红林) 先后做过两次绝育手术,却两次均告失败。神木县太和寨乡康家圪崂村村民李爱琴的遭遇仿佛一部荒诞小说。在做第一次绝育手术后,她于三年后怀孕,生出一对龙凤胎。再于1996年做二次绝育手术后,竟又在接下来的两年怀孕并被迫流产两次,在这期间患上输卵管积水和卵巢囊肿。今年8月29日,太和寨乡政府给李爱琴支付8万元补偿费用。

  李爱琴回忆说,在生下三个孩子后,1991年,她在神木县计生局指导下,去乡上做了绝育手术。不料,此后的她仍然怀孕了,并于1994年生下一对龙凤胎。两个孩子的诞生,给这个原本已有三个孩子的农村家庭带来巨大压力。因首次绝育手术失败,李爱琴不得不于1996年9月又在县计生办组织下做了二次绝育手术,后来证明这次手术再次失败了。她于1997年11月和1998年又怀孕并被迫流产两次。然而,这一幕荒诞剧还没有结束,为她做第二次绝育手术的大夫,在未到退休年龄的条件下,悄悄“退休”。两次失败的手术后,李爱琴患上了输卵管积水和卵巢囊肿,在这期间,她到处寻医问药,花去家里全部积蓄。

  这些年来,李爱琴多次找神木县计生局、太和寨乡政府,希望讨一个说法,始终无果。事情直到今年8月才有转机。太和寨乡政府和她签了一个补偿协议,答应给她8万元赔偿,先给她5万元,剩余的3万元,乡政府称以后在《退耕还草》的政策里给她弥补。李爱琴告诉记者:乡上领导给她打过好几次电话说,只要她保密,不向外说,以后在新农村建设上可以照顾她们。而那份赔偿协议,李爱琴表示,自从签过后便被乡政府带走,并没给她存留一份。8月31日上午,记者在神木县城见到太和寨乡政府分管计生的张浩副乡长。张副乡长介绍,他以前在乡政府做司法工作,对该事件比较了解,因为当年计生工作任务比较重,做绝育手术的对象比较多,再加上大夫的技术和条件达不到一定要求,是导致手术失败的主要原因。今年他分管计生工作以来,多次和县计生局沟通协商后,在县计生局的指导下,他们乡政府和李爱琴达成协议,乡政府和县计生局一次性给李爱琴补偿8万元钱。于今年的8月29日由乡政府暂垫支付给李爱琴。张浩称,随后将当时签订的赔偿协议传真给记者。

  截至记者发稿,尚未见到有关部门将协议发过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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